被告人闫某某,因涉及一起强拆,被公诉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。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。后经发回重审,最终判处闫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。
程方主任律师意见:
被告人构成自首。
被告人属于从犯。
被告人一贯表现良好,没有犯罪前科。
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。可以依法从宽处罚。
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
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。
综上,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,建议对其适用缓刑。